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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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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VIP易游·(中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2019年,直属海事系统大型油轮监管基地落户浙江,并成功举办了第一期海事系统大型油轮港口国监督培训,受到了广泛好评。
为进一步深化基地培训辐射效应,提升大型油轮安全管理和营运成效,强化安全和防污染监管,浙江海事局精心制作了相关的港口国监督检查系列培训课程。
接上一期的油船可燃气体探测系统教学视频的第一部分,本期“深蓝课堂”为大家推出油船可燃气体探测系统教学视频的第二部分。主要内容为:可燃气体探测系统的检查要点、常见缺陷、公约依据及处理、典型案例分析。
1、根据FSSC2010修正案2.2.3.4的规定,气体探测设备应设计为可易于进行测试和校准的设备。
2、根据MSC.1 Circ.1370的要求,气体探测设备应能由船员在船上每月进行零点校正和标准校正。
因此,气体探测设备的校正可由船员自己完成,也可由岸基维护站进行。右图为岸基维护站对气体探测设备进行校正的记录。
标准校正-用可知浓度的混合气体校正探测设备的气体分析单元,以使其显示的气体浓度相匹配。
▲按照FSS规则第10章和MSC.1 Circ.1370对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系统设计、构造和试验指南要求,完整的一套固定式碳氢气体探测系统包括取样管系、测量和分析单元组成。取样管应设置在毗邻液货舱的双壳体处所和双层底处所的所有压载舱和空舱处所,包括艏尖舱、任何毗邻液货舱,并在舱壁甲板之下的任何其他液舱和处所。
▲位于舱壁甲板以下并相邻于液货舱的任何液舱和舱室,不包括燃油舱,因燃油主要成分就是碳氢化合物。这些舱室和液舱包括隔离舱、空舱、压载泵舱和淡水舱等。
▲某些取样管部分浸没在压载舱中,为了防腐蚀,取样管线材料一般选取不锈钢管。
▲另外,也可以采用非金属取样管,但是非金属管应能导电。取样管不能使用含铝材质,铝在电介质中容易腐蚀,生成的氢氧化铝絮状物可能会堵塞取样管。液舱中的取样管尽量不要设有存水弯,防止取样管抽吸功能受到限制。
▲取样系统应至少设有2处碳氢化合物气体取样点,分别位于需取样处的下部和上部。对双层底内的压载舱、拟装满液体的压载舱和空舱,不要求安装上部气体取样点。对载重量小于50,000吨的船舶,出于实际和/或操作原因,主管机关可允许在每一液舱内安装一个取样点。
▲因船舶操作限制,如果在稳性手册或者装载手册中,明确了某些泵舱或空舱等干燥舱室需要压载的情况,可以只有1个取样点。
▲如果设置2处取样点,上部取样点不应低于舱顶以下1米处。下部取样点应在船底板纵桁材高度之上,但至少高于舱底0.5米,并应设有堵塞时可以关闭的设施。右图中某压载舱下部取样点位置过低,只有0.4米,不足0.5米。
▲当液舱压载时,应有设施防止气体取样管堵塞,从压载切换至货物装载模式后,通过压缩空气吹除来清洁管线。当气体取样管路堵塞时,该系统应该发出报警显示。液舱取样管有压缩空气保持背压。
▲根据FSS规则的要求,取样管应在30分钟内完成顺序取样。一般说来,200米长的取样管,每个取样点时间大约为60秒,如果船上有超过30个取样点,有可能长度不能满足要求。
▲通常,压载舱和淡水舱的取样管穿过水密干舷甲板后,汇总于露天甲板上。实际上也允许从压载舱之间内部贯穿,但这样不方便维护。取样管可以贯穿水密分隔,但任何时候都不要贯穿货油舱,同时贯穿位置尽可能远离船壳板。右图黑管为可燃气体取样管,红蓝管为阀门遥控液压管。
▲取样管不能穿过非危险区域,并应设有火焰熄灭器。取样碳氢化合物气体出口应通向大气,并置于不能靠近点火源的安全位置,也不能靠近居住区域空气吸入口;在危险区域和非危险区域之间的贯穿件,应该保持所处防火分隔的完整性。另外,每一取样管在气体安全侧的舱壁上应该设有手动隔离阀。
▲按照FSS规则的要求,气体分析单元应位于货物区域外的安全处所,例如货物控制室和/或驾驶室内。此外,当安装在前舱壁上时,位于液压间内。
▲探测设备和取样单元通常在一个控制箱内,该控制箱应该适度气密,FSS规则解释适度气密可以是带有密封衬垫门的控制箱。钢制罩壳应通过自身的取样点监控。当箱子内的气体浓度高于30%的可燃下限,整个气体分析单元应自动切断。
▲当罩壳不能直接置于舱壁上,除在舱壁处的隔离阀和分析单元的接头外,无可拆接头,并按最短路径布置管系。当罩壳不能直接置于舱壁上,除在舱壁处的隔离阀和分析单元的接头外,无可拆接头,并按最短路径布置管系。
▲气体探测设备,应设计成在不超过30分钟的间隔内,顺序取样和分析每一受保护处所的每一取样管,此时与前文提及的泵舱气体探测连续取样监测不同。
▲当固定式系统异常或系统校准时,应设有布置以确保使用便携式仪器进行测量。当系统异常时,应有程序使用便携式仪器继续监控环境,并记录测量结果。
▲当给定处所的蒸气浓度,达到不高于相当于可燃下限30%的预设值时,应在货物控制室,驾驶室和分析单元处激发视觉和声响报警。报警系统还包括:电源故障或失电、取样气流低或无气流,相当于堵塞、窜改报警设定点和自检功能故障等。
▲按照MSC.1 Circ.1370的要求,气体探测设备的设计,应可以方便试验和校准。
2017年11月,宁波海事局PSCO对靠泊在宁波辖区码头的油船“B”轮开展港口国监督检查。PSCO对船舶货控室检查时,发现该轮固定碳氢气体探测系统面板显示异常。
2.2.1.6 当从压载模式转换为货物装载模式后,如使用压缩空气冲洗清洁管路进行液舱压载时,应设有防止气体取样管路堵塞的装置。该系统应在气体取样管路堵塞时发出报警显示。
5.7.3油船双壳体处所和双层底处所固定式碳氢化合物气体探测系统的设备。
经问询和进一步检查,该轮固定式碳氢化合物气体探测系统NO.5 WBT(S) 后部取样管路因压载水之故在上一港就处于堵塞状态,致使系统无法对NO.5 WBT(S)舱室进行可燃气体取样。
另外,该轮固定式碳氢化合物气体探测系统显示异常,船员亦未对气体分析设备进行检查。综合以上情况,宁波海事局PSCO 依东京备忘录港口国监督程序对该轮予以滞留。
船员经过对设备及系统进行检查,发现该轮固定式碳氢化合物气体探测系统的HC感应器故障导致系统异常,经更换感应器,系统恢复正常。并且,船员使用压缩空气对NO.5 WBT(S)舱室取样管进行清洁疏通,该舱室取样正常。PSCO上船复查后解除对上述船舶的滞留。